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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所高校入选,国防领域试点另行开展

来源:

中国教育网和科研计算机网

  10月19日,科技部网站发布通知(国科发区〔2020〕273号),正式公布了首批40家“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单位名单。名单显示,本次共有29所高校被确立为试点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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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科技部网站截图

  据观察,首批入选试点的高校大都是部属高校、中科院所属高校或省部共建高校。比如,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上海交通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北京理工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杭州电子科技大学、成都中医药大学、四川大学、海南大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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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批试点高校主要以理工、航运、医药等学科的高校为主。这些高校将重点围绕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科技成果转化国有资产管理方式,科技成果转化全过程管理和服务,以及科技成果转化的科技安全和科技伦理管理等任务,开展为期三年的试点。

  根据今年5月科技部、国家发改委、教育部等部门联合印发的《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试点单位可赋予科研人员10年及以上年限的职务科技成果长期使用权,对所持有的科技成果的转让、许可或作价投资拥有自主决定权。同时,在科技成果转化的管理和服务方面,试点单位可通过协议定价、在技术交易市场挂牌交易、拍卖等方式确定科技成果的交易价格等。

  高校科技进展了解到,首批试点并未涉及国防领域。据悉,国防领域赋予科研人员职务科技成果所有权或长期使用权的试点,由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和军队有关部门参照《方案》精神制定方案,另行开展试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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