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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信号! 科研经费要改“包干制”?

来源:

中国教育网

  3月5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作政府工作报告时指出,“进一步提高基础研究项目间接经费占比,开展项目经费使用‘包干制’改革试点,不设科目比例限制,由科研团队自主决定使用”。首提“包干制”,引起科技界代表委员的热议。

  目前,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主要采取预算制。但这一制度让不少科研人员“头疼”,如何制定详细的项目预算、如何对每项报销准备详实的材料……繁琐的财务工作在一定程度上耽误了科研工作的进行。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表示:“在推行包干制之后,科研人员或许只需和发包方签订项目合同,双方对科研任务、期限、验收及报酬支付等方面作出约束,就可以在规定范围内,便捷合理使用项目经费。”

  一、“包干制”让科研人员回归科研本质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上海高等研究院研究员、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上海光源二期工程总工程师何建华:

  政府工作报告首提“包干制”,十分接地气,这充分体现了政府在营造良好科研生态上的努力。

  全国人大代表、中国工程院院士、安徽理工大学校长袁亮:

  早就该这么做了! 这项制度让科研人员真正回归科学研究的本质上来。

  一方面没有那么多烦苛,另一方面科研人员开展试验的积极性和责任感也得到提高。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古生物学家徐星:

  报告里提到,要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作为一线科研人员,听到“包干制”,我也特别振奋。

  基础研究的特点是自由探索,围绕这个目标,从管理形式上讲,需要人、财、物等一系列的配套措施。此次改革提出“包干制”,是对基础研究自由探索的呼应,从科研本身的特点来制定相应的政策,道出了科研人员的心声。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院士、中国矿业大学教授何满潮:

  科研经费“包干制”,是我们国家今年科研管理工作的战略部署和战略思考,如果能够站在全局这个立场上,就可以很好地理解这一决定带来的积极意义。

  科研经费“包干制”的实施,实际是把科研人员从繁琐的管理体系中解放出来,把这个枷锁给它打破了,实际上就是最大化地解放了科研生产力,从而让科研人员把有限的精力投入到研究中,从而产生积极的带动示范效应,在社会上形成浓厚的创新氛围,让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真正落到实处。

  全国人大代表、同济大学教授张雄:

  这一举措的实施,将有助于解决困扰承担国家科技项目科研人员的烦恼。

  项目和课题负责人是科技人员,对财务制度和经费预算一般不擅长。而为了满足申报要求,在项目申报开始,就得聘请专业财务人员或是财务审计人员编制经费预算报告。由于财务人员不熟练科研过程的经费使用内容,还得科技人花费大量的精力参与编制。

  根据今年政府工作报告提倡的科研经费“包干制”改革精神,项目申报单位更没有必要在申报环节重复复杂的经费预算工作。只要承诺保质保量完成项目任务和考核指标,根据划定的国拨经费额和承诺的自筹经费提交财务预算简表是可行的。

  上海产研院软件中心主任张绍华:

  过去,我国科研项目经费采取的是预算制,这给科研人员带来了很多困扰。科研活动本来就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比如在项目申报时确定的技术路线,可能在执行时候发现遇到问题,或者有更先进更好的方法。但原先要改变,需要重新申报审批,十分繁琐。而且,在项目开始之前,就要预料两三年内会有哪些会议要开、哪些出访出差,实在太难为科研人员了。

  申报项目最难的就是做财务预算,第二难是财务审计。其实,这两年,上海市科委已在试点“小包干”的做法,为科研人员减负。现在有了更加彻底的“包干制”,让科研人员可以将精力更加聚焦在创新上,是一件实实在在的大好事!

  二、“包干制”尚需定好“游戏规则”

  全国政协委员、中科院大连化学物理研究所所长刘中民:

  推广“包干制”,过程监管和后续审计必不可少。科员人员也应该自律,不能把国家的钱揣进自己的腰包里。

  中国科学院古脊椎与古人类研究所古生物学家徐星:

  改革要实施,还涉及到多个部门,不同部门又有不同的政策,能否系统调整是个很大的工程。从这个层面讲,落地还需要花大力气去解决。

  上海科学院规划研究处处长刘小玲:

  试点“包干制”是充分尊重和信任科研人员的体现,赋予创新团队和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和技术路线决策权。总理政府工作报告中的这一提法,与去年国家颁发的《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和《关于深化项目评审、人才评价、机构评估改革的意见》两个文件有紧密联系。

  给科研人员减负,其最终目的是提高科研绩效。从科研管理角度来看,科研创新是探索未知,其过程有很大的不确定性,因此必须赋予科研人员以自主权,但这并不意味着科研活动就不需要监管。

  不打扰科研人员,让他们能够潜心科研,是希望他们能够产出更好的科研成果。“包干制”的试点将会是一个体系建设,包括政府部门科研业务的“放管服”怎么做、科研事业单位章程如何建设,以及科研人员个人的诚信体系、社会机构第三方评估等一系列措施的配套。

  中科院巴斯德研究所科研处处长刘冬平:

  这意味着长期困扰科研人员的“人头费”问题,有望得到解决。目前经费支持分为直接经费和间接经费,直接经费可以用来买材料、购买服务等,间接经费则可以用于其他的消耗,包括补充人员经费。

  政府工作报告提到的措施,实打实地“大力简除烦苛,使科研人员潜心向学、创新突破”,但配合宽松、灵活的制度,还应设立相应的“负面清单”或“红线”,同时也需要对科研人员加强相关制度、法规,以及道德自律的培训,使“包干制”发挥出更大的优势。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经济学研究员丁力:

  试点“包干制”是好事,把更多权利放给科研人员,灵活性更高,也有利于科研项目的进行。

  科研经费使用方面还存在一些需要解决的问题。例如科研经费的最初制定与后面实际运作中产生了很大的不同,需要明确处理方式,比如说开支,可能在实际的运营过程没有这样的支出。那么这个时候是否允许把这种开支用作其他方面用途?

  另外,劳动价值的评估也是关键问题,因为现在社会科学有很多成果的确是比较差,在成果的评估当中,可能还得形成一种机制,让那些滥竽充数的研究项目出局,这样才能让政府有限的资源真正产生好的研究成果。

  实际上现在标准也好,衡量的尺度也好,都还不是那么清楚,所以对待自然科学可以进一步放手,因为自然科学的成果往往都是有比较清晰的标准。

  三、希望国家尽快展开“包干制”试点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原主任杨卫:

  以前每个研究者申请科研项目时,必须提交一份财务预算,财务预算含有不同科目,每一个科目都对资金使用有一定比例要求。而采用“包干制”,就是只提总数,根据任务完成的需要来编制预算,给科研团队更大自主权。

  一些机构已经开展了“包干制”试点,不过只针对直接费用。实行“包干制”,首先得设立一个清晰、明确可检验的项目目标。这个事情要能说得非常清楚,比如做集成电路,你的目标是做出7纳米,那做出来了,目标就算实现了。但有些项目的标的就不是那么好界定,可以适时总结试点机构在实际项目运行中的经验,再行推广。

  全国人大代表、中科院上海分院院长王建宇:

  这么大力度为科研人员“减负”,我真是没想到!

  多年投身科研,深知项目申请、立项、各种评估,以及结题时的繁琐:动辄几十页的表格,经常需要重复填写;项目中人员费不能计算在内,使科研人员在用人上苦恼万分;中期评估更是一个接一个,有时经费还没到位,项目已经要接受节点检查……

  采用“包干制”,显然是对科研活动中,创新主体自主权的充分尊重,希望国家尽快展开试点!

  (本文根据科技日报、中国科学报、文汇报、时代财经综合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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