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科技奖励工作2018年回顾和2019年部署
作为仅次于国家三大奖的省部级科技奖项,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含金量高、竞争激烈,是高校创新力的重要体现。近日,教育部科技司在2019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励工作培训会上,重点回顾了2018年各大高校获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情况,并部署了2019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励推荐工作。 一、高校获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情况 2018年共有442项科技项目推荐(提名)自然科学奖,167项科技项目推荐(提名)技术发明奖,596项科技项目推荐(提名)科技进步奖,38人推荐(提名)青年科学奖。 图1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推荐(提名)情况 经评审委员会评审、奖励委员会审定和教育部批准,共有318项/人获奖,其中一等奖125项,二等奖183项,青年科学奖10人。 图2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获奖情况 在获奖高校中,教育部直属及部省合建高校获奖最多,共217项/人,占总授奖数的67.9%。地方高校获奖63项,占总授奖数的20.1%,其中南京工业大学、苏州大学获奖最多,均为4项。其他中央高校获奖33项/人,占总授奖数的10.4%。港澳高校获奖5项,占总授奖数的1.6%。 图3
2018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奖项分布 二、2019年度教育部科技奖励工作部署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的组织评审工作将于4月中旬启动,具体工作安排如下: 图4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评审工作安排 2019年度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科学技术)将从导向性、学术性和公正性三个维度部署,在奖励评审方面将有以下新特点: 1.自然奖、青年科学奖授奖比例将提高; 2.破五唯,实行“代表作”评价,自然奖代表作论文10篇减到8篇; 3.通用项目不再要求成果登记,精简奖种,不再同时进行国家奖直报及评审; 4.通讯评审小同行,更新专家库; 5.减少上会项目,采取答辩评审; 6.增加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结果以及评审专家的公示要求,评审阶段性结果系统内可查询。
本网站转载的文章版权归原文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