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办公厅关于部分直属事业单位机构调整的通知
教人厅函〔2022〕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部属各高等学校、部省合建各高等学校,部内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经中央编委批准,按照深化事业单位改革的要求,教育部部分直属事业单位进行了调整,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1.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和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整合,组建新的中国教育科学研究院。
2.课程教材研究所和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新的课程教材研究所。
3.教育部外资贷款事务中心并入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组建新的全国学生资助管理中心。
4.教育部高等学校社会科学发展研究中心和教育部科技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发展中心。
5.中央电化教育馆和教育部教育装备研究与发展中心整合,组建教育部教育技术与资源发展中心,保留中央电化教育馆牌子。
6.新建成立教育部宣传教育中心。
7.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更名为教育部学生服务与素质发展中心。
8.教育部考试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考试院,保留原加挂的教育部教师资格考试中心、国际教育测量交流与合作中心牌子。
9.教育部高等教育教学评估中心更名为教育部教育质量评估中心。
10.教育部职业技术教育中心研究所更名为教育部职业教育发展中心。
特此通知。
教育部办公厅
2022年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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